購買注意事項
◇收到商品當下請務必檢查商品狀況是否為"冷凍狀態",而非冷藏、常溫、退冰狀態。
◇如商品有瑕疵、運輸過程造成商品失溫或毀損、賣家寄錯口味...等以上狀況,請於收到貨物後2小時內拍照存證並立刻與客服聯繫,以便安排後續退換貨流程。
1.收到商品後請盡速放入冷凍庫內,請勿置於常溫下超過10分鐘,以免影響商品品質。
2.若買家訂錯口味而欲換貨,需由買家自行負擔所有來回換貨之運費。
3.依據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第一項:「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」之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。自105年1月1日起,生鮮食品不適用於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,不享有7天鑑賞期。